环境影响评价办事须知

一、办事程序

委托、受理-->签订合同-->科研 咨询-->编制报告-->送交报告-->专家评审-->修改报批

 

二、业主需提供的资料:

(一)新建项目

1、立项文件(项目建议书、规划批复)

2、项目选址意见书(附规划红线图)

3、可行性研究报告/初步设计方案(企业概况、生产布局、工艺流程、技术参数、原辅料用量、“三废”治理计划)

4、周围环境情况及项目地理位置图

5、水土保持方案

6、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

 

(二)技改项目

1、立项文件(项目建议书或备案、规划批复)

2、项目选址意见书(附规划红线图)

3、可行性研究报告/初步设计方案(企业概况、生产布局、工艺流程、技术参数、原辅料用量、“三废”治理情况)

4、周围环境情况及项目地理位置图

5、现有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台账

6、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达标、验收报告

7、原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

8、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

 

三、承诺时限

环评报告书:大纲审后35个工作日

环评报告表: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

注:项目比较复杂需增加专题报告或需进行特殊污染因子

监测:完成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。

 

四、收费标准

国这计委、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[2002]125号

 

五、联系电话:

 院办公室:0576-8581172       环评中心:0576-8581062

 传    真:0576-85811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