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影响评价办事须知
一、办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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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、受理-->签订合同-->科研
咨询-->编制报告-->送交报告-->专家评审-->修改报批
二、业主需提供的资料:
(一)新建项目
1、立项文件(项目建议书、规划批复)
2、项目选址意见书(附规划红线图)
3、可行性研究报告/初步设计方案(企业概况、生产布局、工艺流程、技术参数、原辅料用量、“三废”治理计划)
4、周围环境情况及项目地理位置图
5、水土保持方案
6、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
(二)技改项目
1、立项文件(项目建议书或备案、规划批复)
2、项目选址意见书(附规划红线图)
3、可行性研究报告/初步设计方案(企业概况、生产布局、工艺流程、技术参数、原辅料用量、“三废”治理情况)
4、周围环境情况及项目地理位置图
5、现有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台账
6、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达标、验收报告
7、原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
8、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
三、承诺时限
环评报告书:大纲审后35个工作日
环评报告表: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
注:项目比较复杂需增加专题报告或需进行特殊污染因子
监测:完成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。
四、收费标准
国这计委、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[2002]125号
五、联系电话:
院办公室:0576-8581172 环评中心:0576-8581062
传 真:0576-8581173